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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能源汽车继续免费发牌照 鼓励车辆共享商业模式

发布日期:2016-04-07 17:07浏览次数:72444

     为鼓励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上海将继续免费发放专用牌照额度。新能源汽车报废,专用牌照额度自动作废。

     同时,上海还鼓励对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车辆共享等创新商业模式的探索。

     4月1日,上海市政府官网发布《上海市鼓励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暂行办法(2016年修订)》(下称《暂行办法》),有效期至2017年12月31日。

     办法明确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用于非营运,且个人消费者名下无在上海市注册登记新能源汽车的,上海免费发放专用牌照额度。对使用专用牌照额度的新能源汽车,实行一车一牌制度,不予办理退牌业务,且自专用牌照额度启用之日起3年内,不得转让过户。新能源汽车报废,专用牌照额度自动作废。办理辖区外转移登记、注销登记、失窃手续的,不再发放额度凭证。

     这里所说的消费者,包括个人用户和单位用户。

     个人用户是指信用状况良好的上海市户籍居民、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持有上海市有效居住证且最近24个月内连续在上海市缴纳社保满一年的非上海市户籍人员,以及持有有效身份证件,并在上海市居住一年以上的港澳台居民、华侨及外籍人员。

     暂行办法所适用的新能源汽车,是指在上海市销售和使用,已纳入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或其他相关推荐车型目录,符合本市相关规范标准要求及管理规定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

     此外,对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除进口新能源汽车以外),在中央财政补助基础上,上海市也会再给予财政补助,并依据节能减排效果,综合考虑生产成本、规模效应、技术进步和上海市推广应用目标等因素逐步退坡。

    新能源汽车生产厂商按照扣除财政补助后的价格,将新能源汽车销售给消费者。另外,除燃料电池汽车外,国家和上海市财政补助总额,原则上最高不超过车辆售价的50%。

    相对于2015年的暂行办法,此次针对新能源汽车厂商的补贴政策,发生了较大变化。

    一是在额度上发生了变化。比如纯电动乘用车,2015年补贴4万元,2016年补贴则按照续驶里程进行分类,续驶里程50公里至100公里的不进行补贴,100公里~150公里补贴1万、大于等于150公里的补贴3万元。

      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的补贴也发生变化,2015年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含增程式)补贴3万元,2016年则要求续驶里程大于50公里补贴1万,如果同时满足:排量小于1.6L、混动工况油耗小于5.9L、油箱小于40L的,再给予每车1.4万元补助。

      二是上海此次还提出“补助退坡”政策,也就是根据新能源汽车厂商的销量实现补助退坡。

     《暂行办法》明确,从2014年1月1日起单一新能源汽车生产商在上海销售乘用车不超过4万辆、商用客车不超过1000辆;专用车自2016年1月1日起销量不超过3000辆,可拿到完整的地方补贴。

      但是,如果从2014年1月1日起单一新能源汽车生产商在上海销售乘用车在4万~6万辆、常用客车销量在1000辆~2000辆,专用车自2016年1月1日起销量在3000辆~5000辆,可拿到一半的地方补贴。

      如果从2014年1月1日起单一新能源汽车生产商在上海销售乘用车超过6万辆、常用客车销量超过2000辆,专用车自2016年1月1日起销量在5000辆,就不再享受上海市补贴。

      此外,上海还提出,鼓励对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车辆共享等创新商业模式的探索;鼓励各类资源以多种方式加大对新能源汽车相关产业领域的投入力度,加快车联网、智能电网、大数据等新技术应用与服务,为新能源汽车消费者创造更多便利条件。对上海市集中应用新能源汽车的相关区域,可以结合实际情况,适时另行研究制订专项政策给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