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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众城卓越:“两会”落幕,风电大咖建言促海上风电发展

发布日期:2022-04-14 17:26浏览次数:17461

 2022年全国“两会”已圆满落下帷幕。能源电力领域多位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也提出了自己的建设性意见,这些“声音”也将重要影响今后的行业政策方向。风电作为“双碳”目标实现的主力军,也受到了高度关注。而对于海上风电,部分代表及委员对于市场布局、技术发展、风电平价、政府协同等方面都提出了相对中肯的提案及建议。

实施双碳政策需要全国一盘棋,正确处理好当前和长远,局部和全局,发展和安全的关系,坚持先立后破的原则,稳妥推进,久久为功。
 

 

全国政协委员、华能集团董事长舒印彪认为应该整体化布局海上风电,同时建议,要加强宏观统筹和整体规划,夯实规划基础,加大海上风能资源勘查力度,建立国家级海域空间数据库,全面掌握海洋风能资源储量和分布特点;制定国家海上风电发展专项规划,积极推进近远海上风电有序开发;结合海上风电基地,打造风能、氢能、海水淡化及海洋牧场等集成的海上“能源岛”,协同推进生态保护与资源开发。此外,他提到:“海上风电要坚持整体化布局,防止碎片化开发,原则上每个海上风电基地项目由一家有实力的企业作为开发主体,牵头负责一体化设计、投资、建设和运维,充分发挥规模效益。”

中国能源研究会特邀副理事长陈进行认为应该加快布局远海大型风电、光伏基地,探索发展海上漂浮式风电、光伏和海洋能源岛。在消费侧精准布局分布式新能源项目,加快县域能源就近开发消纳,加快先进能源技术和信息技术在农村和偏远地区落地,推动农村能源革命,赋能乡村振兴,开展老旧新能源设备更新换代。
 

如何推动海上风电快速有序发展?自然资源部海洋发展战略研究所所长张海文建议:一是尽快研究制定全国海上风电产业发展规划。围绕开发利用规模、产业链条和技术提升、空间布局、海陆风电统筹、产业融合等进行海上风电发展顶层设计。二是优化海上风电布局,科学规划建设深远海海上风电场。应严格限制风电在滩涂和近岸地区布局,进一步明确产业走向深远海的导向要求。三是统筹海上风电和岸上基础设施建设,研究海上风电缆和海底电缆管道、海上风电和沿海传统能源产业的协同发展效应和共生模式,进一步提高产业集聚水平和基础设施利用效率,减少对海洋生态环境的影响。

四是鼓励中国企业走出去。制定措施鼓励中国企业参与国外海上风电场投资和建设。推动我国企业同国外企业在技术、标准、环保、运营、管理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全国人大代表、东方风电正高级工程师赵萍认为风电设备大幅降价既有合理性也有不合理性,不合理性带来的风险需要高度关注。一方面,风机设备的降价是风电步入平价时代利润降低的必然要求;另一方面,也是技术进步的重要表现,如机组大型化带来降本的空间。而设备本身以外的因素是不合理降价的重要原因,一些整机商为扩大市场、抢占订单主动降价,其它整机商迫于市场压力被动跟随。

全国政协常委、民进中央副主席黄震认为保障海上风电的持续健康发展,首先要通过各级政府加强各部门之间统筹合作,从生态文明建设、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来认识发展海上风电的意义,保持海上风电产业发展的良好势头,持续推进海上风电健康发展,将海上风电打造成经济发展的新引擎。其次,要尽快出台深远海海上风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再次,要加大技术创新力度,打造行业急需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
 

全国人大代表、中海油中海化学富岛公司化肥二部副总经理刘平建议,应尽快开展我国深远海海上风电规划,建立健全深远海海上风电管理体系,出台适用于深远海区域海上风电的建设管理办法,并加大深远海海上风电技术创新支持力度,制定深远海海上风电补贴力度,大力培育深远海海上风电开发市场。
 

这些提案及建议均是各企业或部门做了大量的调研形成,为决策机构提供建设性的参考思路,推动风电产业不断发展与进步。高屋建瓴之下,这些指导意见与建议将会惠及所有海上风电相关厂商。深圳众城卓越作为这条产业链上一名精兵,其实早已经对海上风电进行了布局。针对海上与陆上风电环境不同设计研发了专门针对海上风电的风装备用电源、专用风桨伺服驱动器等产品。未来几年是我国海上风电技术创新和变革的关键期,新型大容量机组的应用,专业化施工船舶和设备的投用,数字化技术手段的普及等,都将带动全生命周期成本的下降。预计在未来3年内,我国海上风电有望实现平价上网,海上风电将会成为未来风电发展的重要舞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