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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十二五”继续加强支持电动汽车

发布日期:2011-09-25 23:22浏览次数:103500


 在日前举行的"2011中国智能交通年会暨中国国际智能交通展览会、第七届国际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创新发展论坛暨展览会"上,科技部副部长王伟中表示,智能交通的发展应用将极大推动信息、通信、控制、新能源汽车技术的深度融合和示范应用,将有效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十二五"期间,科技部将继续加强对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和智能交通系统的科技支持。

  从"十五"开始,科技部就加快了对电动汽车技术的研发步伐,并形成"三纵三横"发展路线。科技部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司副司长陈家昌表示,新能源汽车还处于市场培育的起步阶段,预计未来5-10年的时间,科技研发将与推广示范工作紧密结合,这是推动电动汽车发展的重要途径。目前,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已经进入规模化发展阶段,规范和加强管理、提高质量和水平将是今后的重要内容。科技部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司将会进一步加大对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研发的支持力度,细化和完善相关政策措施,推动和支持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化发展。

  陈家昌表示,目前的25个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城市应建立健全试点工作的推进组织机构,制定示范推广的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确保目标的实现,并要加强对政策措施的研究。在加大财税鼓励政策、科技创新政策支持的同时,要积极研究出台停车费减免、电价优惠等政策措施。大力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国家和行业标准的贯彻执行。此外,要建立有利于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鼓励采用招标的方式促进生产企业发挥优势,有序参与市场公平竞争。此外,要加强对示范运行的监控和效果的评估,加强试点城市信息发布制度的建立。科技部将通过示范进一步探索新的商业化推广模式,为今后纯电动汽车的发展打下更好的基础。

  据悉,《关于加强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城市推广管理工作的通知》将于近日发布,对于2012年年底前完不成第二阶段推广目标的城市,相关部委将对其进行"黄牌警告"并向社会公布;对督促无动于衷的则不排除"红牌罚下",取消其试点城市资格。科技部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司相关负责人表示,此前已批准了3批25个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城市,目前原则上不再考虑试点城市名单扩容。在25个试点城市取得一定的经验后,再逐步采取适当方式扩大示范范围。

  据了解,"2011中国智能交通年会暨中国国际智能交通展览会、第七届国际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创新发展论坛暨展览会"为期5天,主题为"智能交通,新能源汽车低碳绿色出行",活动主要包括开幕式、高层论坛、中国智能交通年会、国际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创新发展论坛、节能与新能源汽车试点城市论坛、智能交通技术专场、新能源汽车技术专场、技术成果展览、互动体验、技术考察等内容,全面展示了我国智能交通与新能源汽车的最新技术成果,积极推动智能交通与汽车先进技术的融合和协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