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必联十年的电子招投标历程及政策发展的演变
必联公司自2001年成立起,即致力于以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革新传统招标采购业务,不断为招标采购工作谋求新环境。必联公司成立的十年,既是自身业务突飞猛进的十年,也是见证中国电子招投标事业发展的十年。
过去十年里,必联公司始终紧跟企业发展需求,不断思考业务的发展方向,适应新的电子商务发展环境,调整业务结构和服务内容,并一直做电子招投标事业的开拓者和先行者。2001年,必联公司以机电产品国际竞争性招标项目管理平台开启了招标业务平台化管理的先河,此后又根据招标机构多种业务资质的发展需要,逐步扩展平台的业务适用范围,先后实现了国内招标和工程建设招标的在线业务管理。
就在电子招投标探索刚刚开始的时候,民间电子商务活动已初步取得成效,电子商务逐渐成为先进企业发展的共识,必联公司在线业务也开始向更广阔的企业采购领域靠拢,2004年,必联推出国内首个在线竞价采购平台,该平台上线当年,即帮助新飞电器节省原料采购成本超过10%,两年后,必联整合网络技术资源,建立起国内第一个互联网采购管理平台——必联网,进而将企业的采购业务环境置身于整个互联网背景下,提升了企业采购管理的战略意义。
随着我国电子商务环境的逐步成熟,以及在线商业,尤其是B2C、C2C的蓬勃发展,企业关于转换商业环境的需求也越来越迫切,在此背景下,必联开始了全流程在线业务支持的尝试和探索,2007年,必联开发了满足在线过程管理的电子招投标平台,为传统招投标活动提供了全新的业务环境。
近两年,电子招投标的立法工作提上了日程,必联为适应新环境要求,开始了对原有业务平台的分离改造。
十年来,从国际招标的在线业务管理,到国内招标,再到企业采购管理和在线过程管理,直到最近的业务分离改造。必联始终追随经济发展的规律,紧握企业发展的脉搏,以前瞻的视野和不断革新的观念走在同业的前列。
在必联积极进行电子招投标实践的过程中,我国关于电子招投标的政策环境也日益完善了。1999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2002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均只对招投标的业务范围、角色和流程等作出要求,没有任何关于电子化的内容;2001年,原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在‘中国国际招标网’开展国际招标业务的通知”(外经贸机电字[2001]第36号),为我国电子招投标的发展翻开了全新的一页,这项通知对公告信息及项目的电子化管理均作出了制度性要求;此后,各部门、各地方的招投标法规中也逐渐加入了电子化要求,并有部分地区率先就本区域内的电子化招投标实施作出了规定,在2011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也明确规定:国家鼓励利用信息网络进行电子招标投标;而近期国家发改委要颁布的《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则对中国境内的所有招投标的电子化实施作出了全面的、明确的、细致的规定。这部国家级电子招标投标法规的出台,不仅标志着我国电子招投标发展的深入和政策环境的成熟,也标志着我国电子招标投标时代的真正到来。
二、我国电子招投标发展现状
当前我国的电子招投标发展现状基本可以用“有基础、少秩序”两个词来概括:
1.有基础。首先,制度建设日趋健全,为电子招投标的实施提供了良好的法制基础;其次,在法制建设不断完善的基础上,各部门各地区招投标流程及管理流程基本形成标准化,为以技术手段固化业务流程奠定了基础;第三,电子招投标的成功实施已有例可循,机电产品国际招标和广东省政府采购均已于几年前成功实现在线操作,并且解决了在线业务的安全保障问题;第四,电子商务发展大环境促使从业人员认识提高,实施电子招投标已成行业发展的共识和必然趋势。
2.少秩序。首先,概念不明。什么是电子招投标?电子招投标平台的性质是什么,是监管平台还是交易平台?平台应该由谁来建,是政府、招标机构还是第三方……因对以上概念理解不一致,导致目前现存的平台多种多样;其次,标准不一。因对平台建设的理解、主体诉求和出发点不同,导致平台技术标准、运营标准等各方面标准均不统一;第三,目的不同。平台建设主体不同决定了各个平台担负的使命不同,有的平台被用作信息服务网站、有的被用作内部管理系统、有的被用作监管渠道、有的被用作电子商务平台,目的各不相同;第四,重复建设严重。在电子招投标成为行业发展热潮后,电子招投标平台重复建设及交叉建设情况严重,资源浪费极大。
从上述情况可以看出,我国虽然在实施电子招投标方面有着良好的外部环境和基础,但是,因为制度和管理的暂时缺位,电子招投标工作还处于无序发展的阶段,各平台从主体、做法到目标均存在较大差异,给业务实施和管理带来较大风险。国家发改委《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的出台,恰逢其时,必将对规范业务实施、推动行业发展起到积极的引导和促进作用。
三、《电子招标投标办法》条件下对电子招投标平台的理解
《电子招标投标办法》明确规定:根据功能的不同,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分为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电子招标投标行政监管平台。三个平台分别完成招投标交易、公共服务和行政监督的职能,并组成一个有机的整体,共同树立一个全新的商业环境。在《办法》条件下,此前对电子招投标的片面理解显然已不适用了:
首先,电子招投标是单纯的在线流程吗?流程是以技术手段固化的业务操作导向,用以控制在线业务的规范运行,是电子招投标活动的无形载体,却不是电子招投标的全部。
其次,电子招投标就是招投标企业信息化吗?信息化是发展、利用以计算机为主的智能工具革新传统、造福社会的发展过程,对于企业来说,信息化程度代表企业应用智能工具的能力和水平,但这种能力和水平仅可作为电子招投标的有益条件,却不是必须条件。因而,再丰富的企业在线管理功能均不是电子招投标。
第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是软件吗?软件是为用户提供信息化服务的程序、文档和数据的集合体,用以满足人机互动的需求,而电子招投标的交易平台则须在互联网的条件下进行,不仅要实现人机互动,更强调协调性,强调实现不同主体和角色间的协同和响应。
因此,我们认为,电子招投标既不是所谓的全流程,也不能被等同于企业的信息化,更不是软件。电子招投标就是招投标行业的电子商务,它是以制度为基础、以网络和硬件设备为介质、以信用体系为保障、以招标机构为驱动、以政府部门为监管、以采供协同为本质的特殊的电子商务,它营造了一种全新的市场环境。其推行的意义也不仅仅在于生产效率的提升或实现了传统产业工具化,更重要的是,它为招投标行业的商业环境带来划时代变革。
四、电子招投标引导传统招投标商务环境的改变
电子商务是以商务活动为主体、以计算机网络和电子化方式为手段,在法律许可范围内所进行的商务活动过程。电子招投标是招投标行业的电子商务这一定位,决定了它要引领招投标行业从传统商业环境向电子商务环境转变。
首先,电子招投标要具有普遍性。作为引领招投标商业环境改变的新业务形态,电子招投标应渗透到整个行业中去,以其方便性和开放性惠及每个相关经济主体和每种业务类别,从而将招投标工作带入一个网络经济、数字化生存的新天地。
其次,电子招投标要具有开放性。作为实现社会资源合理配置的市场经济手段,电子招投标应与其他电子商务行为一样,向活动主体提供更广泛的选择和更多的商业机会,打破行业和地域限制,充分利用网络的开放性实现更广泛的竞争。
第三,电子招投标要有适用性。作为传统业务的全新操作手段和商业形态,电子招投标要继承传统业务的相关要求,实现传统业务与现代化手段的顺利接驳,具有广泛的适用性,不但不能对招投标业务发展造成障碍,还要对传统业务做友好引导,逐步提升传统业务的创新能力和发展能力。
第四,电子招投标要保障安全性。与所有电子商务行为相同,电子招投标的安全性是一个至关重要的核心问题,它要求网络能提供一种端到端的安全解决方案,如加密机制、签名机制、安全管理、防火墙、防病毒保护等等。
当然,招投标行业商业环境的快速改变,电子招投标的全面推进,既需要外因助力,也需要内因变化。外因可以看作整个社会商业环境的改变和政府的驱动,如当前B2C、C2C的蓬勃发展和政府部门对新业务形态、新商业环境的积极推动;内因则是招投标相关主体尤其是招标机构从观念到行动的改变,招标机构既要扭转观念上的认识,也要在行动上化被动为主动,不断加强对环境的适应和改变,更快速地推进自身电子招投标的发展进程,而与之相反的做法则很快会被新环境所排斥。
五、招标机构实行电子招投标是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
从当前情况看,招投标行业的全新商务环境即将到来,电子招投标已经成为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招标机构作为招投标在线业务的驱动者和管理者,担负着从满足行政要求到市场发展的多重责任,必须主动迎接市场的变革。
首先,行政力量将驱动电子招投标的发展进程。与纯粹的市场化的电子商务行为不同,招投标活动存在部分监管的内容,因而,在电子招投标的发展过程中,不仅需要以市场的手段加以约束,还需要以行政力量加以推行,政府部门在制度建设和业务引导两方面的努力会大大加快电子招投标的发展进程。近年来,国家发改委等主管部门以其前瞻的视角、周密的布局,在专家库建设、行业自律和完善立法等方面为电子招投标的施行做着不懈的努力,《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的颁布实施即是行政努力的结果。
其次,企业发展欲望将驱动传统业务快速革新。据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数据显示:2010年我国电子商务交易额为3.8万亿元,而2011年则已达到5.88万亿元,同比增长近55%。即使在全球经济不景气的环境下,B2B的成交额却每年都在增加,这是来自市场本身的变革,发展作为企业的刚性需求推动了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以必联公司旗下必联网为例,其企业电子采购交易平台每年在线原材料采购金额达100亿人民币,随着用户和业务量的不断攀升,这一数字还在逐年增长中。电子商务不仅已经逐步改变了企业的商务经营模式,而且正在创造新的经济增长点,据有关资料显示,未来10年我国将有70%的贸易额通过电子交易完成。身处电子商务大潮中的招投标企业也将如此,企业对电子商务的适应能力决定着企业发展的未来。
六、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的模型及运营环境
必联关注对传统招标采购业务的改造,关注全新的招投标商业环境建设。根据必联十年来建设和运营机电产品在线招投标平台的经验,我们认为,当前情况下,技术已不能成为建设和运营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的门槛,因为平台与软件不同,不注重功能的罗列和比拼。市场上众多的B2B或B2C电子商务平台的发展历程也已经充分地说明了这一点:技术只为商业提供服务,却不是商业的核心。安全的商业环境、严谨的业务模型、完善的运营配套,才是电子商务平台发展的核心动力。
必联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由第三方电子商务服务提供商必联公司建设和运营维护。平台向数百家招标机构、数万家采购业主、数十万家投标企业、近三万名评标专家和七十余家监管部门提供信息、在线交易、在线管理和其他增值服务。平台以招标机构驱动整个在线业务的进行,帮助投标商与招标机构在线互动和响应,监管部门在线实现项目的审批和监管,采购业主实时跟踪项目进程,专家在线抽取和使用。在完善的制度和奖惩机制基础上,平台角色清晰、职责明了、运行高效。已经完全实现了传统业务的网络再造,为招投标业务建立了全新的商业环境。
七、必联的电子招投标布局及为招标机构提供的价值
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的建设上,必联推出两种商业模式:一种是平台合作;另一种是软件+资源合作。
平台合作,其宗旨和服务框架基本与《电子招标投标办法》要求一致,主要内容是必联与招标机构签订平台使用合同,并向平台用户提供技术、营销及咨询服务。
软件+资源,是必联对有特殊需求用户的服务方式,主要内容是必联为用户搭建定制平台,并提供定制平台与企业自身系统及必联大平台的接口服务,同时,向用户提供包括技术升级、资源输出等一揽子服务。
在必联电子招投标平台的商业模式中,始终以关注用户的价值实现为出发点和立足点。必联在锻造自身成为“电子招标采购专家”的同时,也致力于为招标机构实现如下价值:
提高招标机构的管理效率。电子招投标以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为基础,打破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实现了将招投标工作的原始工作形态向网络化作业的完全移植。先进的业务管理方式提升了业务人员的项目管理效率,由过去的一个人最多同时管理两三个项目变为可同时管理十来个项目,而且,在项目公文流转审批方面,也大大减少了时间损耗,切实提高了招标机构的业务管理效率。
降低招标机构的业务成本。电子招投标作为绿色高效的业务方式,不只可以节省材料费用上的支出,而且网络的特性和信息技术的高效,可以帮助招标机构节省大量的差旅成本、时间成本和人力成本。
降低招标机构的业务风险。电子招投标流程是以技术手段固化的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业务流程,充分保障了业务的规范性和严谨性,可最大程度避免业务人员因政策掌握不准而造成的业务执行偏差,同时,网络的透明和可视性帮助管理人员实时对项目进行过程管理,有效降低招标机构的业务操作风险。
帮助招标机构累积业务资源。与单独的、封闭的信息化管理系统不同,平台化业务实施有助于招标机构实现资源的累积和拓展。首先,招标机构自身项目的在线业务数据帮助招标机构实现了资源的有效积聚和保存,其次,平台的开放性可以让招标机构获得更多潜在资源,并可加以利用。
提高招标机构的市场竞争力。电子招投标平台将招标机构置身于一个科学决策、动态管理的运营环境中,让招标机构能够对自身业务发展有真实、科学的了解和认识。同时,电子招投标平台还将招标机构置身于一个开放无垠的网络环境中,并以网络的搜索和推送功能为招标机构提供更多机会,帮助招标机构转变企业经营管理观念,充分利用网络资源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实现企业跨越式的发展。
总之,对于招投标行业来说,《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将为全行业带来一场划时代的变革,催生一个全新的招投标商业环境。必联作为一家拥有十余年平台建设和运营历史的第三方服务商,已经做好的充分的准备,与所有招投标界的朋友们一起,张开双臂迎接电子招投标这个新时代的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