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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重金打假 华北工控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被查

发布日期:2013-02-25 08:56

   正在加速加压的首次公开发行(IPO)财务自查即将进入深水区。多位受访官员和投行人士称,企业在2012年3月底完成自查之后,证监会将组织15个小组奔赴全国进行督查。
 
 
  “为了此次IPO企业财务专项检查,证监会成立了15个小组,每个组大约200万元预算,一共计划了3000万元预算。”一位投行总经理透露。
 
 
  中国证监会的公开数据显示,证监会2011年度“三公”经费(公务接待、因公出国、公务用车)约为3200万元左右。此次IPO打假,监管当局可谓投入了重金。
 
 
  但这是否代表证监会已丧失了对中介机构的必要信任?上述投行人士谈到这一点时神情严肃,称中介机构在IPO上已经投入很高成本,监管当局这样的做法将导致整个社会交易成本提高。
 
 
  据接近中国证监会的人士透露,15个专项督查小组将由发行部、创业板部、法律部、会计部、稽查总队人员组成。
 
 
  16家折戟
 
 
  为了解决A股市场三个多月没有一单IPO,而使待发公司淤积800家的问题,证监会采取了一种颇为罕见的方式,希望通过打假,来逼退一些拟上市者。
 
 
  根据证监会发行部和创业板部最新公布的申报企业信息表,截至2013年2月1日,有16家企业在1月终止审查。从信息表标注的时间来看,其中12家是在证监会1月8日召开专项财务检查工作会议之后,撤回发行申请的。
 
 
  2013年1月8日,证监会在北京召开上述会议中,要求各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在3月31日之前将自查工作报告报送证监会。对于无法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自查报告的,应向证监会提出中止审查的申请。在规定期限内不提交自查报告,又未及时提出中止申请的,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的规定》,对有关申请给予终止审查。
 
 
  创业板公司自查时,若创业板首发公司2012年度经营业绩出现下滑,导致不符合发行条件的,发行人和保荐机构应尽快撤回发行上市申请。
 
 
  目前,主板终止审查的已有五家公司,按照撤回材料的时间先后分别是遵义钛业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安溪铁观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铁观音集团)、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海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千里马工程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创业板终止审查有11家公司,分别是北京电旗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北工控股份有限公司、大连路明发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中圣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瑞风协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京华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恒基光伏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意宁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丰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申达机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曾被看好的“茶叶第一股”铁观音集团终止审查,再次引发舆论对其财务状况经营模式的质疑。据铁观音集团说明,“撤回IPO申请主要原因是股市低迷、上市进度较慢,公司经营规模偏小。”
 
 
  关于自查范围,证监会明确: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自查的范围应包括整个报告期(如2010-2012年度),而不仅局限于2012年度报告。
 
 
  一些中介机构提出新申报企业是否应纳入自查范围,证监会表示至2013年3月31日前新申报的企业均应纳入本次自查范围。
 
 
  由于有的申报企业经营规模较大,下属会计主体较多,需自查事项较多,且会计师事务所正值旺季,人手紧张,难以在3月31日前提交自查报告,证监会表示,如果确实出现在3月31日前无法提交自查报告的情况,发行人和保荐机构可提出中止审查申请。
 
 
  强调中介责任
 
 
  数月来,因为保荐企业业绩大幅下滑而没有如实披露,证监会连续处罚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保荐机构叫苦不迭,舆论则认为处罚过轻。
 
 
  2012年11月7日,证监会公告处罚了中信证券负责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首发项目的保荐人,对中信证券出具警示函,对保荐代表人采取三个月内不受理与行政许可有关文件的监管措施。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业绩下滑如此严重,相应的处罚过轻。一位证监会官员解释说:“处罚是按照信息披露的要求来监管的,这属于保荐机构未能及时、充分、完整地披露信息,市场人士认为业绩下滑剧烈,就该重罚,但这属于信批违规,不是故意造假。”
 
 
  2013年1月11日,证监会对发行人东吴证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分别出具警示函,对中信证券保荐代表人采取九个月不受理与行政许可有关文件的监管措施。
 
 
  1月24日,证监会再次公告,对国信证券、光大证券也采取了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对两家企业的保荐代表人分别采取12个月和3个月不受理与行政许可有关文件的监管措施。
 
 
  从这三起监管措施的细微不同之处来看,证监会根据保荐机构所保荐公司的业绩下滑程度,同方向分等次加大了惩罚力度,所保荐企业的业绩下滑不到50%的保荐代表人被采取了三个月不受理与行政许可有关文件的监管措施,所保荐企业的业绩下滑超过50%的保荐代表人则有两个处罚档次。
 
 
  一些投行人士喊冤:“业绩下滑和经济周期有很大关系,中介机构无力改变。发审会上已经问过业绩下滑的问题,我们和发行人都认为这种下滑可以很快停止,一年半载后就环比持平。会后补财报也进行了补充说明。”
 
 
  不过,对于保荐机构的处罚仅限于出具警示函,主要责任有保荐代表人承担,市场人士对此颇有微词,因为保荐机构不会因为一两个保荐代表人被处罚就影响业务,起不到真正的震慑作用。
 
 
  对此,监管层人士表示,目前市场上保荐机构数量不多,业务也比较单一,一旦暂停资格,短时间就会破产,监管层难以严厉惩罚保荐机构。
 
 
  根据《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证券公司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等监管措施,分类评价时将给予相应扣分,直接影响最终的分类结果。分类级别降低,将增加缴纳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的比例,对证券公司申请增加业务种类、新设营业网点、新业务新产品试点等方面产生一定影响。
 
 
  何时开闸
 
 
  打假行动之后,是否就可顺利开闸融资?这是投行人士及申报企业的期待。
 
 
  “估计自查期间能有二三百家企业因业绩下滑主动撤回申请。预审员审核企业几个月了,比较熟悉情况,是心里有数的,谁下滑了基本都知道,但还是有少数企业死扛着不撤回申请,那么4月再去检查,再筛一批。
  先打假,后开闸,到五六月份,时机差不多。”证监会发行部人士分析认为。
 
 
  发行人和投行人士则对于监管层这轮打假行动感到焦虑。
 
 
  “证监会的发审监管从事中、事后,变成事前了。这说明证券市场各主体之间已经互相不信任了,而且证监会亲自来做事前监管,人力物力怎么跟得上呢?”上述投行人士称。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郭雳对财新记者表示:“事后惩戒机制欠缺或无力,监管手段只能前置,使用事前机制去砍掉一些公司,这是可以理解的。例如事后发现公司造假要惩罚,需要当地司法体系配合,这时可能会出现脱节,很难执行惩罚或惩罚太轻,造假成本太低。”
 
 
  一位官员并称,证监会将加大对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此次IPO打假,有稽查系统工作人员直接参与,对涉嫌违法犯罪的主体将坚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