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在经历了长达六年的等待之后,可再生能源发电行业终于迎来了关键的利好政策。
3月28日,国家发改委印发《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对于这一政策,能源发电行业期待已久。2010年4月1日修订实
相关公司股票走势
施的《可再生能源法》曾经明确提出,国家实行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并将制定具体办法。

· 阳光电源22.13+1.286.14%
但这一关键的具体办法长期“只闻楼梯响,不见人下来”。直到去年年底,国家能源局起草了《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办法(征求意稿)》,并于2015年12月28日向全社会广泛征求意见。
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风能专委会秘书长秦海岩认为,能否解决好弃风、弃光和弃水问题,既是新一轮电改的重要内容,更是衡量电改成败的标志,是能源革命能否成功的关键。新办法大力解决“三弃”问题.
近年来,我国清洁能源发展步伐加快,包括水电、风电、光伏、生物质能、垃圾发电等多种新能源发电模式快速推广。
根据《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5%,其中力争常规水电装机达到3.5亿千瓦左右;风电装机达到2亿千瓦;光伏装机达到1亿千瓦左右;地热能利用规模达到5000万吨标准煤。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曹仁贤希望《办法》的出台能够实现促进可再生能源的发展。
《办法》明确了政府、电网和发电企业之间的责任划分。
其中,在政府责任方面,国家能源局会同国家发改委经济运行局核定各类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项目保障性收购年利用小时数,并监管落实情况。保障性小时数的确定,不由各省政府或电网公司执行,而是由国家统一确定。

秦海岩认为,保障性收购电量确定的首要原则就是要保证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的合理收益。
“一个发电项目的收益,是由上网电价和上网电量所决定的,按价保量收购,才能确保投资收益。实际上,我国可再生能源分类电价就是根据各地区资源水平、投资成本、按照内部资本金收益率8%确定的。”秦海岩分析,保障性收购电量也应该按此方法予以确定。
“如果一个项目有能力达到2300小时的年利用小时数,那么超出2180保障范围的剩余120小时电量,就能够以较低的价格竞争取得售电合同,必要时可以用零电价甚至负电价参与市场交易,通过市场化的手段实现市场交易电量部分的优先上网。”秦海岩说。
发改委能源研究所研究员时Z丽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分析,市场交易电量这部分是否能够实现优先上网,还有赖于电力市场交易的具体进展,目前电力市场交易刚刚起步,可能还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