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产学研合作经历了一个由低层次向高层次,由点到线到面,由小规模到大规模发展的时期。2006年全国科技大会召开后,产学研合作得到不断深化,结合领域不断拓宽,层次不断提升,产学研合作向深层次、紧密性、实体化方向发展,呈现出多形式、多方位、多层次、多元化的趋势。
1.产学研合作已由各地自发性的探求摸索上升至具有国家较强理性的战略高度
2006年初召开的全国科学技术大会和随后发布的《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明确提出,把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作为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突破口。这一重要论断第一次把产学研结合提升到国家战略的高度,既符合科技创新的发展趋势,也抓住了当前我国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的薄弱环节。2006年12月,科技部、财政部、教育部、国资委、全国总工会、国家开发银行等六部门成立了“推进产学研结合工作协调指导小组”, 体现了国家宏观管理部门管理机制的创新,从宏观层面统一加强了对产学研结合工作的指导,为开创我国产学研结合工作的新局面提供了重要的体制保障。2007年“推进产学研结合工作协调指导小组”在钢铁、煤炭、化工和农业装备4个领域,组建4大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从此,标志了我国产学研合作已由各地自发性的探求摸索阶段,发展上升至具有国家较强理性的战略高度。
2.产学研合作由松散型向紧密型转变
随着产学研合作的不断深化,相互作用型大学和企业的广泛出现,促进我国产学研合作组织形式由松散型向紧密型转变,逐步解决成果产业化保障机制、部门间协同性等问题。例如,浙江大学提出全面服务浙江经济发展的办学理念,与地方政府、企业和科研机构建立研究开发中心,根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科技创新工作。
3.产学研合作由宣传发动向深层次、实体化运作转变
产学研合作工作由宣传造势走向有效踏实的实际合作,由突击式合作走向经常性合作,由碰撞式合作走向网络式合作,由国内合作走向国际合作,由原来“要我结合”转向“我要结合”,从“你出题我研制”转向“资本结合”,“从项目合作”转向“共建利益共同体”。例如:中科院发挥科技优势,组织实施全方位、多模式、多渠道、多领域产学研合作,以多种形式开展同地方经济合作,努力提高科技创新层次,促进高技术产业的发展。宝钢集团的产学研合作范畴已从单一技术开发为主逐步向人才培养、成果产业化应用、集成技术发展;合作渠道从以高校为主逐步向科研院所、行业协会、国家基金、同行及产业链企业等拓展;从以国内为主逐步向国外拓展。
从总体上来说,我国正在形成一个以政府为主导,以企业为主体,以学研为依托,以市场为导向,以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为突破口,以形成创新机制为主线,以提高经济效益为目标的产学研合作新体系。
二.多样化的产学研合作模式
近几年来,我国产学研结合发展迅速,创造出多样化的模式,多种模式有机结合、长期并存、共同发展。归纳起来,有以下几种。
1.战略联盟
战略联盟是一种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宽领域开展的产学研合作模式,是提升企业和产业竞争力的有效形式。例如“推进产学研合作工作协调指导小组”建立的4大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集中了26家龙头企业、18所一流大学和9家骨干科研机构,构建了科研、设计、工程、生产和市场紧密衔接的完整技术创新链条,有效解决我国产业集中度分散、技术领域原始创新匮乏、共性技术供给不足、核心竞争力受制于人的突出问题。2004年,上海就提出基于产业集群的区域产学研联盟,整合上海的高校技术创新群、企业群和产业群,共建产学研联盟。如上海交大、同济等5所院校和上海电气、上海汽车工业(集团)总公司等7个集团组成产业集群式战略联盟。
2.1+1+1联合创新平台
1+1+1联合创新平台是一种政府主导型产学研合作模式,是由政府、高校或科研院所、当地企业三者共同建立的研究院、研发基地、重点实验室和工程中心等技术创新机构,现已受到各级政府的重视。例如广东省政府自2006以来已与全国50多所高校、科研院所长期合作,建立了20多家研究院、研发基地、国家重点实验室和工程中心分支机构等技术创新平台, 21所高校成立了办事处,18所高校组建了研究院。浙江台州市政府在椒江区大力引进大院名校到该区设立研发机构或与企业联合,现已共建创新平台30多家。
3.高校与地方整体对接合作
这是高校科研院所利用自身科研创新优势全方位服务于社会的一种较高模式,是高校科研院所与地方整体对接的产学研合作新模式,不同于与企业单一合作的简单模式。例如广州、东莞、中山、珠海、佛山等市政府分别与四川大学、华中科技大学、电子科技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北京理工大学等高校签订了23项产学研全面合作项目。高校还与广东100多个专业镇进行合作伙伴双向选择,开辟了高校服务地方经济的新领域,有效提升了专业镇特色产品的科技含量和市场竞争力,提高了县域经济和民营经济竞争力。
4.校地共建、一园多校的大学科技园
立足本地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需求,以名校为依托,整合高校与地方资源,采用校地共建、一园多校的大学科技园模式,促进研发和成果转化的研发平台、孵化平台和产业化基地的建立。例如深圳市引进香港大学和武汉大学等48所海内外著名高校,成立了深圳虚拟大学园,根据深圳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需求,形成了高层次人才培养、大学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基地,目前已培养人才69695人,累计孵化企业304家,成果转化236项,承担科技计划项目97次,获得专利136项,成功融资22亿元。引进的各院校共有78家国家重点实验室和工程中心成为“深圳虚拟大学园重点实验室平台”的首批成员。香港生产力促进局也有12家实验室加盟,在深设立研发中心71家,校企合作项目93项。
5.官产学研金五位一体,推动区域经济整体提升
区域产学研战略联盟,采用集官产学研金五位一体,经常性地开展产业技术培训讲座、专题知识讲座、实际操作培训、行业科技咨询,帮助区域内成员企业解决各种实际应用中碰到的技术难题;推介联盟成员的科技成果,促进官产学研各方沟通,推动区域块状经济结构调整,提升区域技术创新能力。如绍兴市产学研战略联盟成员浙江理工大学组织108名教授与绍兴101家企业进行结对活动;台湾纺织综合研究所派专家来联盟进行培训讲座、交流科技成果,促进两地纺织业沟通;成功举办了“绍兴纺织产学研战略联盟科技成果对接及推介会”。
三.政府与社会团体充分发挥促进产学研合作整体协调作用
1.产学研合作领导小组为产学研合作整体协调提供组织保障
为加强统筹协调,搞好顶层设计,实现各部门大协同,形成产学研合力,2006年由科技部、财政部、教育部、国务院国资委、全国总工会、国家开发银行六部委联合成立“推进产学研合作工作协调指导小组”, 突出了政府的主导作用,为长期有效开展产学研合作工作,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完善金融支撑和人才培养机制,有效促进产学研合作整体协调发展,提供了组织保证。
各省市政府贯彻落实中央政策,也十分重视对产学研合作的协调领导和积极推动,大部分省市成立了产学研合作领导小组,建立了省市联动和部门协调机制。其中山东、福建、广东等省均成立了由省长或副省长挂帅,有关部门参加的产学研联合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目前,山东省产学研办公室已与全国200多所高校和科研机构建立了信息网络,与省内各行业部门、信息情报部门和1000多家企业建立了密切的联系,成为科技成果重要的集散中心。广东、江苏、四川等省的地市,也成立了产学研联合领导小组或办公室,负责制定本地区产学研合作开发的发展战略、政策和计划等工作。
2.社会团体、行业组织成为推动产学研合作的重要力量
社会团体是根据社会发展和市场需要形成的组织,来自基层,能够反映基层实际情况,反映产学研合作各方的呼声,更容易在政府、大学、科研机构和企业之间进行沟通协调。2007年成立的全国性组织--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会为政府和产学研各方架起沟通和联系的桥梁,为促进产学研紧密合作、全面发展,打造产业技术创新链奠定了良好基础。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会作为我国唯一产学研合作的社会团体加入国际产学研组织,还有利于与国际产学研组织接轨,学习国外产学研合作的先进经验,推进产学研合作向国际化发展。
四.各类政策相继出台,推动产学研合作突破性进展
为促进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三方力量有效匹配,促进产学研合作持续发展,各地相继出台政策。
1.科技计划政策
一是设立产学研专项基金计划。如广东省从2006年起由省财政每年拨不少于1亿元的专款,设立广东省产学研省部合作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产学研合作的自主创新项目、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产学研创新体系建设、创新人才培养、知识产权申请保护和学术交流活动等。上海青浦区建立区产学研合作发展资金,常年保持1000万元资金额度,重点资助高校和科研院所围绕本区主导产业关键技术,与本区企业合作研发创新。
二是在各类计划中加大对产学研合作的支持力度。例如北京市科技计划每年安排不少于50%的科技项目经费用于支持企业牵头、产学研联合的项目。鼓励企业通过招标、委托研发等形式,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承担计划任务。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对企业牵头,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合作承担创新项目,在申请市级科学技术进步奖和评奖过程中给予重点倾斜,此类项目在获得北京市科学技术奖或国家科技成果奖后,由市科委设立的“北京市科技奖企业创新”专项优先予以支持,用于产学研的继续合作。
三是实施科技工作主题计划。以“科技工作主题计划”调整政府科技管理模式和科技计划体系的重心,大力支持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联合开展技术创新。例如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和市科委“基础研究”专项资金以不低于20%的比例重点支持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在农业、环境与资源、能源、人口与健康等领域开展基础研究,在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航空航天等领域开展前瞻性、先导性和探索性前沿技术研究。
2.财税支持政策
一是支持创业投资基金优先支持产学研联合。如北京市由政府全额成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以投资入股方式引导社会资金共同成立创业投资企业,向创业初期中小企业股权投资,规定优先支持对产学研联合创新项目进行投资,改变中小企业创业初期的资金困境,促进中小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共同创业。二是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为促进产学研的有效结合,制定了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例如北京市规定:对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产生的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以及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合同,经认定登记,所获得的收入可享受免征营业税的优惠。技术转让,以及在技术转让过程中发生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所得,年净收入在30万元以下的,按规定暂免征企业所得税。
3.创新环境政策
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共建科技条件平台。北京市规定:市科委设立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企业牵头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共建科技条件平台,为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提供高效率、低成本的服务。鼓励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共同兴办科技企业孵化器,规定经科技主管部门认定的孵化基地和在孵企业,可享受孵化基地和在孵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鼓励大学科技园加强与企业的合作,把利用大学科技资源,为企业创新创业提供深层次服务作为认定和考核市级和国家级大学科技园的重要指标之一,并以专项资金重点支持。鼓励产学研联合建立技术转移中心,为企业科研开发提供技术服务和智力支持。
4.科技服务保障政策
通过制定法律法规保护产学研合作各方合法权益,为产学研合作的各方提供法律规范和调控,建立健全合作组织内部规章制度,制定鼓励产学研合作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优惠政策。如北京市在制定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时、优先考虑以企业牵头的产学研合作创新产品和服务。
五.注重人才培养,支撑产学研合作持续发展
人才是产学研合作的重要支撑,产学研合作不断发展,进一步拓宽人才培养和引进的思路,新的人才培养和引进机制为产学研合作的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1.以企业为依托,建立本科生、研究生实习基地
推动高校与企业合作,建设相对稳定的“教学-科研-生产实践”相结合的本科生、研究生实习基地,培养学生创新能力,实现人才培养与企业一线人才需求的对接。政府给予政策、资金、服务等方面的扶持和倾斜。如青岛科技大学利用国外高校和企业的优质资源,对学生进行世界一流专业技术的学习。近五年已与韩国等国家合作办学10个,输送学生800多人。
2.创办直接面向产业的工程硕士点
根据行业、企业需求和具备的条件,探索高校与有条件的企业联合申办工程硕士点,有针对性地为企业培养中高级工程技术人才,增强企业后备人才储备能力和造血能力。政府对申办成功的工程硕士点给予补贴和政策支持。如山东省已有40%以上中小企业与省内外“学研”机构建立了培养人才、联合开发、委托设计等合作关系。
3.建立促进产学研合作的博士后流动站
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和高校共同设立博士后工作站,引进高端科研人才,提高企业科研、生产和经营管理水平。借助高校雄厚的人才优势、信息优势、研发优势,帮助企业解决技术瓶颈和高端技术问题。如上海目前已在57家企业建立了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成为促进产学研结合,提高科技创新的新生力量。
4.实行多途径人才引进方式
以产学研合作和校(院、所)企合作为纽带和载体,鼓励以实引进、软引进、虚拟引进等多种引进方式,促进项目引进、研发机构及研发团队整体引进等,提高地方产学研人才引进的整体规模和水平。政府配套相关政策,对在引进人才(特别是拔尖人才)工作中成效显著的企业或机构给予大力扶持。如深圳市实行“个性化”引人机制,改变以往在学历、职称等方面设置统一“门槛”的做法,将近200个岗位类别实行“一岗一策”,引进深圳急需的人才实行“特事特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