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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治平:慎防专利陷阱

发布日期:2012-09-04 14:31浏览次数:101860

    张治平(进入空间)一直从事科研工作,同时也是多家企业技术顾问,对食品、化工、医药、化妆品领域都有丰富的经验。长期为多家相关企业提供技术服务、难题攻关、产品功能拓展、因质量问题引起的危机公关、代做专利等。
    张治平是科易网专家工作平台的活跃专家,通过科易网(http://www.k8008.com/)专家平台,张治平先生先后和江西恒动力实业有限公司、浙江老树根油茶开发有限公司、常州佳尔科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厦门金达威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中心医院、安徽永生堂药业有限公司等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
慎防专利陷阱
    全世界每年90%-95%的发明创造成果都可以在专利文献中查到,虽然说科研工作中经常查阅专利文献,不仅可以提高科研项目的研究起点和水平,而且还可以节约60%左右的研究时间和40%左右的研究经费,但科技工作者在以专利文献作为参考时仍然需要多加甄别,不要一味的模仿,以防专利陷阱给您带来不必要的浪费。而对于未过保护期的专利技术的模仿也会给您带来侵权的风险。
    虽然在专利三性原则中明确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但在实用性考察条件中,专利法并不要求其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专利之前已经经过生产实践,而是分析和推断在工农业及其它行业的生产中可以实现。这就是说,专利技术不一定是成熟技术。一个灵感,一个构想都可以申请专利保护。
    专利陷阱一般有三种:
    一种是专利权人只是对自己的具有创造性的一个新构想申请专利保护。专利权人并没有对自己的新构想进行过验证,所有的内容和方法均是建立在分析和推断基础上的,而恰恰这个构想虽然很新颖,但却不能够实现。
    第二种是某些个人或单位因其它需要,仅仅为获取专利证书而对现有文献报道的方法进行适当看似合理修改后申请专利,但也无法实现。
    第三种是人为的专利陷阱。这种专利技术是专利权人经过验证不可能实现的技术方案。专利权人之所以就不可能实现的技术方案申请专利保护是因为其欲利用专利"独占"和"公开"两个特性中"公开"特性,对关注该技术领域的其他成员进行干扰,以达到保护其已在使用的技术信息的目的。此类专利技术的构想一般很新颖,所展示的前景也很诱人。
    还有一种专利技术,完全按照专利说明书的方法虽然无法达到预期目标,但不属于笔者所讲的专利陷阱的范畴。这种专利指经过专利权人验证,可以实现而且能达到预期目标的专利技术,只是专利权人在申请专利时隐瞒了关键控制点,比较巧妙的运用"专利"和"技术保密"两种方式来保护自己的专有技术。
    科技工作者如何避免专利陷阱给自己带来把不必要的浪费?
    对于已过保护期的专利技术,如果技术成熟,一定会被大量应用(作为文献引用不在此列)。否则,该技术路线一定存在问题。
    此外,作为有经验的科技工作者,必须自信。专利文献只可用来拓展自己的思路,不可因迷信专利而干扰了原本极具价值的创意和构想。
    企业又该如何避免专利陷阱给自身带来不必要的损失呢?
    对于企业而言,专利仅仅提供了该技术或创意在未来一定期限内的不可复制性,即"独占",而不能作为判断该技术是否成熟的依据。因此,对于需要引进的专利技术,必须首先进行验证。
    还有一些专利权人,因经济原因,并未对其专利技术进行过实质性研究,申请保护的只是一种自认为可以实现的构想。这样的专利权人往往会选择与企业合作的方式对自己的专利技术进行完善,将风险转嫁给企业。不成功自身无多大损失,如果成功了,既获得了一项成果,而且成果的专属权也受法律保护。
    因此,在此提醒急于引进专利技术的企业,专利仅仅为某项技术的专属权提供法律保护,并不代表技术的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