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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太阳能利用发展历程及出台的相关政策

发布日期:2012-04-10 10:51浏览次数:102927

   1973年10月的中东战争,引发了世界性的“能源危机”。许多国家,尤其是工业发达国家,加强了对太阳能及其它可再生能源技术发展的支持,在世界上掀起了开发利用太阳能的热潮。当年,美国政府就制定了阳光发电计划,太阳能研究经费大幅度增长;并成立太阳能开发银行,促进太阳能产品的商业化。1974年,日本政府也很快制定了“阳光计划”,对本国的太阳能研究利用给予大力支持。
 
  世界上出现的开发利用太阳能热潮,对我国也产生了巨大的影响。1975年在河南安阳召开了“全国第一次太阳能利用工作经验交流大会”,推动了我国太阳能带来的发展。太阳能研究和推广工作随后纳入了我国的政府计划,获得了专项的经费和物资支持。
 
  1992年联合国在巴西召开了“世界环境与发展大会”,通过了《里约热内卢环境与发展宣言》等一系列重要文件。世界各国都加强了清洁能源技术的开发,将利用太阳能与环境保护结合在一起。世界环保大会以后,我国政府对环境与发展十分重视,提出10年对策和措施,明确要“因地制宜地开发和推广太阳能、风能、地热能、潮汐能、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制定了《中国21世纪议程》,进一步明确了太阳能重点发展目标。1995年,国家计委、国家科委和国家经贸委制定了《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纲要》(1996~2010),明确提出了我国 1996~2010年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发展目标任务以及相应的对策和措施。
 
  1996年9月,津巴布韦召开的“世界太阳能高峰会议”提出了在全球无电地区推行“光电工程”的倡议时,我国政府立即作出积极响应,制定实施“中国光明工程“的计划。同年由国家计委牵头制定了“中国光明工程”计划。计划到2010年,利用风力发电和光伏发电技术解决2300万边远地区人口的用电问题,使他们达到人均拥有发电容量100W的水平,相当于届时全国人均拥有发电容量1/3的水平。同时还将解决地处边远地区的边防哨所、微波通讯站、公路道班、输油管线维护站、铁路信号站的基本供电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