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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发布日期:2017-02-23 18:03浏览次数:62414

       为加强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规范行业发展,推进资源综合利用,保护环境和人体健康,保障安全,促进新能源汽车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我们组织编制了《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16年12月14日前反馈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联系人: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艾崇
 

电话:010-68205365
 

传真:010-68205363
 

电子信箱:zyzhly@miit.gov.cn
 

附件: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2016年12月1日